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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 & Paper协会律师Farkhad Timoshin对 “API-press.ru” 2016年2月1日“对盗用公款者和诈骗者的财产没收”一文的评论。

议员有意扩大对犯罪人员的财产处罚-对全部财产进行没收。 目前根据法院的判决只可以对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财产进行没收。 但这一“恢复公正性”的方法极少被使用。

01.02.16. API-财产没在2003年从俄罗斯的法律中消失-取代财产没收的是对贪污犯罪人员进行的罚款处罚。 三年后财产没收恢复,但它已经不仅是一种惩罚措施,而具有“刑法性质手段”。

所有通过窃取手段获得的财物

现行的俄罗斯联邦刑事法典规定值没收犯罪工具和不法行为所获得的财产的资金(例如-贩卖毒品,受贿等获得的收入)。 它并不适用于所有,只适用于部分犯罪行为,其中包括,杀人,间谍活动,背叛国家,但不包括偷窃,抢劫和诈骗。 附带说明,只有在购买者对财产获得的违法性知晓的前提下犯罪分子向其转交(包括出售)财产才会被没收(也就是不正当的获取)。

一些规定时常使犯罪分子保留了通过非法行为所“获取”的财产。 例如,罗斯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地图制图局的工作人员Viola Glukhareva由于从联邦国库中盗取1900多万卢布而被判4年缓刑,同时一戈比被盗财产都没有向国家返还。 被揭发的俄罗斯圣彼得堡退休基金管理局的前负责人Natalia Grishkevich受贿200万美金,被判处在劳教所服刑10年并向国库缴纳95万卢布的罚款。 在搜查时所扣押的宝石被迫返还,而8居室的房产和境外房产留在了犯罪者的名下。 卡累利阿地方政府官员Tatiana Lekkoeva被法院判处4年3个月有期徒刑,但将贪污(受贿700万卢布)所窃取的价值几千万卢布的8处市政土地地段出售给了他人。

一些医院认为现行的财产没收机制没有效果。 “它没有有效阻止严重贪污犯罪的持续增长,-国家杜马议员Alexander Kulikov和Yuri Sinelshchikov表示,他们是1月29日法案的起草者。- 现有的财产没收没有消除导致犯罪行为的经济有货,因为在宣布起诉判决后,根据规定从中获得的收益依然属于犯罪分子。 根据现行法律框架下的依法判决,他们所交付的罚金,被偷窃财产的价值,与犯罪分子实际造成的损失规模,其中包括对国家预算的损失规模不相符。 这导致社会公平概念的淡薄,犯罪行为无法得到应有的惩治,是对法律的无视”。

为了恢复公平议员提出将财产没收作为更加危险严重和特别严重犯罪的附加惩罚手段。 这一机制“是有根据的,及时的,时对国家民族利益的负责”,-议员表示。

与此同时Alexander Kulikov和Yuri Sinelshchikov提交的法案中还规定了只将通过犯罪途径获得的资金,财务,以及使用这些财务所获得的收入和实行犯罪的工具充公。 同时不得将符合民事诉讼法典的不可返还的财产进行没收。 这样,就包括犯罪分子的唯一住房-无论是“公用住宅”的一角,还是8居室的住宅或是鲁勃廖夫公路处的私邸。

所有财产的收回和分配

新的法案-远远不是议员为恢复没收犯罪分子财产制度的首次倡议。 原来,在去年9月份议员Sergey Ten就提交了将实施严重和特别严重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以及有贪污受贿行为的犯罪贩子的所有财产,无论其来源如何一律没收的法案。 例如,被揭发受贿超过2万5千卢布就会失去所有财产,哪怕是通过遗产继承或正当劳动所得或通过其它合法途径,与犯罪行为方法无关。 比如,由于受贿2000万卢布被捕的萨哈林州前任州长Alexander Khoroshavin的资产估计有8亿卢布。

根据法案,可以留给犯罪人员的是唯一的住房和其它一些物品。 但有个附加条件,如果“这些物品”的数量超出犯罪分子及家人的需要,或是有贵重金属和宝石制成的,为奢侈品或具有历史和艺术价值,则被没收”。 这一条款可以将高档住宅甚至是遗产继承而来的古玩收归国有。

该法案的起草者指出,现行财产没收条例无法杜绝贪污和受贿犯罪: “在缺少具体财物(住宅,楼房,土地,汽车等)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情况下无法进行财产没收。 因此实际上不能没收犯罪人员的财产,哪怕财产的价值比犯罪人员的合法收入高出许多倍。 除此之外,如果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钱财和其它贵重物品没有保留下来(犯罪人员将它花掉等),那么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也无法使用财产没收制度。 对有关没收犯罪者财产法律的修改可以消除这些不足”,-议员强调。

官员反对

法官对议员Sergey Ten提出的将犯罪人员全部财产没收的倡议给予了积极评价: “俄罗斯最高法院对受理的法案给予理性支持”,-最高审级副代表Vladimir Davydov指出,他想文件作者指出了几项具有专业性质的修正案。

而官员们持另一种观点。 俄罗斯政府认为,现行的财产没收机制符合反腐败的国际公约。

同时,法案没有经过任何审理,由于形势原因将不进行初次审理的情况下被直接打回: 根据法律规定,对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的任何修改必须获得俄罗斯政府的批准。

资料

根据审判司的数据统计,2014年全年使用财产没收1178次(共有72万人被法官定罪)。 常见的有-受贿(350起)非法交易毒品(193次判决)及其它。

 

专家观点

Pen & Paper刑法实践协会律师Farkhad Timoshin

 

Alexander Kulikov和Yuri Sinelshchikov提交的法案无法带来实质性的变化。 就像从前一样,在使用财产没收时侦讯人员和法庭必须证明财产,钱财和贵重物品是通过违法渠道获得的。 但因为诈骗者和贪污受贿人员经常使用方式,使得揭露和证明资金来源和某些资产的获得非常困难。

同时提出禁止没收犯罪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唯一住所(住宅,房子或其它),哪怕它们是使用非法收入购买的。

Sergey Ten的法案允许没收任何财产,与其来源无关。 这样以来,财产没收会对窃取或诈骗,团体组织(传销组织,不动产投机倒把和其它欺诈行为)的犯罪行为形成一定的威慑。 它也能够打击贪污受贿分子-财产与法定收入严重不相符的官员。 这一措施能够预防犯罪,但其效果还有待证实。